北市男酒後騎電動滑板車闖馬路肇事 慘遭機車撞上還吃上刑責畫面曝光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謝姓南子日前於臺北車站外飲用米酒後,自認電動滑板車不會被警方攔查,便違規騎乘於道路,並於中山北路與市民大道路口,違反號誌任意往北穿越道路,與西向東行駛的機車撞個正著,雙方人車倒地。警方獲報到場發現謝男面有酒容,且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經檢測後酒測值高達0.54Mg/L,警方除立即製單舉發外,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謝男帶回派出所偵訊依法送辦。
北市中正一分局指出,電動滑板車為時下熱門個人行動器具,但禁止騎乘於道路上,須由地方自治政府完成訂定相關管理事項規範,始得依規定在指定路段使用。
警方說,目前臺北市尚無法在道路上使用,僅能在非屬道路的公園、廣場、私人或封閉場域內使用,違者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如有酒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