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假扣押被駁回!蔡清祥這樣說 符合這條件死者家屬可領180萬被害補償金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屏東廠22日發生爆炸意外,造成9死、1失聯、111傷的重大傷亡,其中包含4名勇消殉職,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檢方在第一時間已啟動偵查,只要確認失火原因,經檢察機關起訴或確認屬於《犯保法》的「犯罪行為」,犯保將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死者遺屬可領180萬元,重傷者80萬元至160萬元。
蔡清祥今天上午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明揚科技公司大火案」進行專題報告,他表示,全案涉及不法部分,已在第一時間由屏東地檢署啟動偵查,將盡速查明事實,若經檢察官起訴,或確認屬於《犯保法》的犯罪行為,犯保協會將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死亡者可以領取新台幣180萬元,重傷者為80萬元至160萬元。
此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日前協助罹難家屬,聲請假扣押公司財產,但屏東地方法院24日以假扣押理由不足為由駁回部分,今天有許多立委關注後續,對此,蔡清祥回應,假扣押部分涉及法官職權,依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可以行使公權力,但必須和犯罪有關才能聲請假扣押。
蔡清祥說,目前檢察官還無法確認資產為犯罪所得,只能以被害人角色先協助民事扣押,並由犯保持續協助被害人提抗告,未來將研議是否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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