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遭勒斃!家屬獲180萬被害補償金 外籍遺屬首例|壹蘋新聞網

馬國女大生遭勒斃!家屬獲180萬被害補償金 外籍遺屬首例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來台就讀銘傳大學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去年10月遭男子陳柏諺徒手勒斃,震驚社會,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蔡女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士林地檢署日前開會決議補償蔡家遺屬全額180萬元,也成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7月修正施行後,第一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
馬國女大生命案兇手陳柏諺(平頭戴眼鏡)。資料照片
馬國女大生命案兇手陳柏諺(平頭戴眼鏡)。資料照片

檢方起訴認定,陳男2022年4月透過IG認識蔡女後,準備殺人後畏罪自殺,他同年10月主動邀約蔡女碰面,多次出入蔡女的租屋處,並於10月13日凌晨匯了9萬9999元到蔡女的戶頭,聲稱要贊助她的自創品牌,但到了早上卻反悔想拿回部分款項被拒,因此萌生殺機,動手掐死蔡女,並拿抱枕遮蓋她的雙眼,見她斷氣,再逃回住處輕生。

由於陳男傳尋短訊息給親友,親友報案後,警方到場將他送醫,他才向警方透露「我殺人了」,警方連忙趕到蔡女住處,驚見她已身亡。不過陳男事後改口聲稱是蔡女找他一起殉情,檢方認為他供詞前後不一,對他求處死刑,全案由士林地院審理中,他羈押至今已323天。

 

蔡女家人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後,決定補償蔡女家人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這也是《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今年7月名稱修正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後,第一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根據新法規定,被害家屬除了補償金,還可以另向加害人求償,不須扣除已領得的補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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