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爸告新北市府討國賠求償1元! 判決出爐|壹蘋新聞網

恩恩爸告新北市府討國賠求償1元! 判決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2歲男童「恩恩」2022年4月感染新冠肺炎病逝,恩恩的父親怒告新北市長侯友宜、時任消防局長黃德清及衛生局長陳潤秋涉犯過失致死罪,指控消防與衛生機關未建立有效聯繫機制,妻子打電話通報81分鐘後,救護車才抵達住家,導致恩恩因延誤就醫死亡,刑事部分檢方調查後,認為無法證明延誤送醫與恩恩死亡有因果關係,日前將侯友宜等3人不起訴確定。恩恩爸另提國賠訴訟向新北市府等3單位求償1元,但新北地院今判免賠。可上訴。
恩恩爸(右)認為2歲兒(左)因新北市府疏失,延誤就醫喪命。翻攝恩恩爸臉書
恩恩爸(右)認為2歲兒(左)因新北市府疏失,延誤就醫喪命。翻攝恩恩爸臉書

新北地檢署日前不起訴侯友宜等人的理由,包括恩恩的送醫過程基於分層負責,實際處理者為第一線值勤人員,並非侯友宜等人,而消防局指揮中心各類案件標準作業程序及 COVID-19疑似或確診病人處理流程圖,是由消防局救災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決行,並無事證證明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事先參與規劃或設計送醫流程,相關政策或行政法令制訂、送醫流程規劃、相關人力或物力配置,縱有不夠周延或全面,屬於有無行政或政治責任的問題,不宜處以刑責。

至於恩恩若能提早送醫或中和衛生所人員當時有接聽電話,是否就能避免恩恩死亡,檢察官認為缺乏事證,無法認定制度設計或送醫遲誤,與恩恩死亡有《刑法》所稱「相當因果關係」,因此難以認定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應負過失致死刑責。全案再議後,高檢署仍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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