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撿手機送警局收「被告通知書」氣炸了 警一查結果超展開
【記者凃建豐、鮮明/台中報導】台中一名男網友抱怨,近日在路上撿到手機,好心送到警局,沒想到事後竟換到一張「被告通知書」,讓他心寒表示「現在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也氣到大罵失主不知感恩,還附上台中霧峰分局公文封為證。霧峰分局趕緊聯繫發文者,結果查出發文者在分局轄區未有拾獲手機紀錄,貼文是轉載他人,非自身之案件,為了轉載該內容才PO霧峰分局公文封,該公文封是其他案件,也與本案無關 。
早上網友發文一出,霧峰分局就不斷接獲詢問「拾獲手機卻慘收被告通知書」案,分局一面逐一清查轄下10個派出所,發現全無紀錄,分局也聯繫上po文者王先生,王表示是轉載其他人在網路上的文章,只是po爆怨公社需附一張圖片或影像,他才把之前他自己有拾獲遺失物,分局以書函方式通知他的公文封夾帶po上網當示意圖,跟本案無關。
熱門新聞:獨家|藥廠經理灌醉護理師做「禽獸不如的事」 自誇:我那很大!你是我理想「生理對象」
霧峰分局強調,近1年共受理拾獲手機700餘件,未有遺失人向拾得人提告之情事,PO文拾獲手機遭失主提告係轉載他人貼文,非自身之案件,為了轉載該內容才PO霧峰分局公文封,而該公文封是其他案件,與本案無關 。 霧峰分局呼籲未經查證事項勿任意PO網或轉載,以免觸法。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