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遭男友偷拍7年!心軟原諒裸照竟被賤賣 怒告讓他慘賠150萬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台北一名李姓男設計師與陳姓前女友交往時,經常偷拍對方洗澡,以及2人嘿咻時的性愛照,時間長達7年,陳女事後得知提告,事後因雙方和解,李男獲緩起訴,沒想到李男狹怨報復,竟販賣陳女私密照,並獲利4500元,陳女得知氣炸再提告,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判李男10月徒刑,審酌他賠償150萬和解,宣告緩刑3年。
判決指出,李男和陳女原本是男女朋友,從2010年交往到2017年,2人分手後,陳女意外發現,交往7年期間,前男友會趁她在廁所洗澡,或是2人嘿咻時偷拍,陳女憤而提告,但雙方於檢方偵辦期間和解,李男獲緩起訴確定。
但李男沒有從中記取教訓,他疑似不滿遭陳女提告,竟把偷拍她的私密照存放在雲端販賣,藉此獲利4500元,陳女事後透過友人告知,驚覺李男竟賣她的裸照,氣炸再對李男提告,檢方調查後,根據李男和買家的對話及匯款紀錄,依妨害秘密罪將李男起訴。
法官審酌李男坦承犯行、有悔意,並以150萬與陳女和解,現從事展場活動設計師、每月收入約6萬元,依妨害秘密罪判10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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