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妹接客一次2000 馬伕也被逮!他卻因這理由判無罪|壹蘋新聞網

賣淫妹接客一次2000 馬伕也被逮!他卻因這理由判無罪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高雄佟姓女子透過應召站賣淫,去年10月6日她搭馬伕郭男的車到旅館接客,收了2000元完事後被埋伏的警察逮到,郭男被依圖利媒介性交易罪起訴,但郭男辯稱當天佟女是「私接」熟客,沒有透過應召站或他介紹,佟女只是以200元酬勞請他開車接送一趟,法官調查後認為確實如此,一審判郭男無罪。
佟女透過應召站賣淫一次2000元,卻因私接熟客被警察逮到。示意圖
佟女透過應召站賣淫一次2000元,卻因私接熟客被警察逮到。示意圖

郭男供稱他平常在應召站一天上班12小時,接送賣淫女的工資是2500元,實際運作是佟女將一天賣淫所得交給他,他從中扣除2500元,餘款由他交給應召站人員,應召站再跟佟女拆帳。

熟客證稱私約賣淫妹

對於當天的情況,佟女證稱:「我跟熟客王男自行以微信聯絡,相約到瑞宮飯店508號房從事性交易,我沒有透過任何人媒介,因為王男是熟客,這次是他主動聯絡我,並沒有透過應召站,我這趟請郭男載我來性交易,打算給他車資200元,但還沒給,就被警察查獲。」

王男也證稱:「我主動用微信與佟女聯絡,問她有沒有空,她說可以,我就去飯店開房間,然後用微信告知佟女房號,完成性交易後,就拿2000元給佟女。」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為郭男平常雖是應召站的馬伕,但案發這次性交易並非應召站或郭男媒介,而是佟女私下接客,郭男並未圖利媒介性交易,因此一審判他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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