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28萬藥商夜店撿屍正妹!扛回家指侵又硬上 代價超慘|壹蘋新聞網

月收28萬藥商夜店撿屍正妹!扛回家指侵又硬上 代價超慘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一名擔任藥商、月收28萬元的廖姓男子,2年前到知名酒吧幫友人慶生,認識身材姣好的正妹,一行人有男有女喝開了,又跑到信義區夜店續攤,但正妹不勝酒力醉倒,廖男見有機可趁,將她帶回住處性侵,正妹事後怒告。由於正妹下體驗出廖男DNA,台北地院認定他涉犯3年起跳的乘機性交罪,考量他已賠償正妹120萬元,與正妹和解,依《刑法》59條減刑,輕判1年8月,並給予緩刑3年。
正妹在夜店醉倒,被廖男帶回家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正妹在夜店醉倒,被廖男帶回家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2021年4月24日深夜11點多,廖男到中山區一間林森北路日式風格的酒吧參加友人的慶生會,大家各自帶上朋友狂歡,一群人在酒吧喝得不過癮,隔天凌晨轉移陣地到夜店續攤,廖男見當天認識的一名正妹喝多了,不勝酒力,起了色心,假藉送正妹回家,把她帶回住處對她下手。

廖男將爛醉的正妹帶進房內,趁她倒在床上不醒人事之際,脫去她的衣褲,先對她指侵再硬上,正妹直到隔天早上酒醒,驚覺衣衫不整疑似遭到性侵,嚇得逃離廖男家,到警局報案,廖男也因此被起訴。

法院審理時,廖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正妹的外陰部採集到廖男的DNA,另根據正妹的診斷證明、手機定位等事證,認定廖男構成刑責3年起跳的乘機性交罪,不過審酌他犯後已坦白認錯,已賠償120萬元與達成和解,努力彌補過錯、深具悔意,若以最低刑度論處仍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予以減刑,輕判1年8月徒刑,另考量他當庭向正妹道歉,並無前科、從事藥商工作,月收入28萬元,宣告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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