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他性侵被逮當檢察官面狂手淫 還在拘留室摸人犯雞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簡姓男子2022年2月在新北市板橋區巷弄閒晃,見一名女子打開一樓大門,立刻闖進去將她推倒在地,一手扯下她褲子,另一手及下體不斷磨蹭她陰部,所幸女子的男性室友聽到呼救聲,衝出來制止,簡男被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但新北地院審酌他有思覺失調症,性慾高漲時什麼事都幹得出來,被捕後曾在拘留室摸其他人犯陰莖,甚至在偵查庭應訊也忙著打手槍,可見犯案時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因此判決無罪,但須安置在醫療處所監護3年。
父稱:我兒不會性衝動
判決指出,簡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已有15年病史,智力輕度障礙,生活不能自理,言語組織鬆散,但他父親證稱:「就我瞭解,我不覺得我兒子有性衝動,家人身心狀況都正常。」
但簡男的輔佐人、妹妹說:「我母親精神狀況也不正常,她認為我哥出門就會死,一直把我哥關在家中,我希望我哥能強制就醫,如果由家人照顧他,照顧者會是我母親,母子2個人在一起,病況會更嚴重。」簡父聽到女兒這麼說,才改口:「希望我兒子強制就醫,安置在南部。」
性慾一來隨處自慰
法官認為簡男光天化日見到女子住處大門沒關,就進去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女子呼救後室友衝出來搭救,簡男就倉皇離開,被警察逮捕解送到新北地檢署時,在拘留室遭其他人犯投訴:「他摸我懶叫!」過一會兒由內勤檢察官訊問時,簡男竟當庭在檢察官面前將雙手放進褲子裡手淫,可見他毫不遮掩或顧忌性慾需求。
加上法院開庭時,法官詢問簡男居所、有無醫療就診等基本資料,他反覆跳針且胡說一通,審理過程中呈現呆滯、注意力分散狀況,在在顯示他心智及精神狀況異於常人,因此法官認定他犯案時的狀況已達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程度,依《刑法》犯行不罰,因此判決無罪,但考量他可能再犯,對民眾有明顯危險性,判他須到醫療處所接受治療。可上訴。簡男目前已被安置在北部某醫院治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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