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俊涉台南議長賄選案原逃過聲押 但密友還在押!發回地院更裁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議長賄選案司法攻防不斷,台南地檢日前聲押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國民黨議員李文俊,結果地院裁定林收押、李請回。檢方、林士傑均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11日)審理後,駁回林士傑抗告;撤銷李文俊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
台南檢調本月3日起偵辦台南議長賄選案,鎖定6名市議員、5名關係人,至今已收押5人。
其中,李文俊訊後原本25萬元交保,其密友黃怡萍20萬元交保。但二人再被傳喚後,被當庭逮捕並聲押,黃怡萍被裁定收押禁見,李文俊則請回。
檢方日前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今天進行審理,認為李文俊與黃怡萍為密切關係,二人供述尚待檢察官交叉比對,以助釐清案情,是否無法排除被告為規避刑責,而有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致使案情陷於隱晦不明的危險,均非無疑。
合議庭指出,原裁定認為依現有證據,尚難認為李涉犯行賄罪的嫌疑重大,逕予駁回檢察官聲請,仍有討論空間。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因此,將本案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的調查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