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竊失風由偷變搶 搶匪「這特徵」太好認!來不及搬家就落網|壹蘋新聞網

行竊失風由偷變搶 搶匪「這特徵」太好認!來不及搬家就落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戴之聖/基隆報導】剛出獄的盧姓男子缺錢花用,在去年6月份某日深夜,見附近鄰居浴室窗戶未上鎖,盧男隻身潛入,進到廚房拿了2把刀,再走到2樓行竊,卻被屋主發現,他持刀威脅要屋主還搶走4千元,因為盧男光頭特徵太好比對,不久就被警方逮捕。近日基隆地院法官審結,認為盧男剛出獄卻不知悔改,又持刀行搶,依加重強盜罪判他有期徒刑9年。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盧男出獄後又犯案,判他有期徒刑9年。資料照片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盧男出獄後又犯案,判他有期徒刑9年。資料照片

去年6月19日凌晨,住在基隆市西定路的盧男,發現租屋處附近有一戶的浴室窗戶沒有關緊,一時心生歹念,盧男竟鑽進窗戶進入屋內想要偷錢,盧男經過廚房順手拿了2把菜刀、水果刀,走上2樓開啟電燈,剛好被屋主發現,盧男喝斥「你靜靜地坐那、不要過來,我拿一些零花錢」隨即搶走4千元便從1樓大門離開,將2把刀丟入西定河。

屋主向警方指出,男子身高不高,穿著深色外套,雖然頭戴鴨舌帽,但一看就知道是光頭,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看到搶匪犯案後,搭乘計程車離開,進入超商購物時,曾拿下鴨舌帽,而且就是光頭,穿著衣物也如同是屋主所陳述的外套。

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盧男辯稱,監視器的人只是身形相似,案發當時自己正在家中睡覺,警方抵達時,只是剛好要準備搬家不是逃跑。不過根據監視器、計程車司機與屋主說法,種種跡象均指向盧男犯案,法官認為盧男剛出獄又犯案,加上不願承認犯行,依犯加重強盜罪,判他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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