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談判槍枝走火還傷無辜 開槍真兇、冒名頂罪全收押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縣蘇澳鎮太平路火車站前上月16日深夜11時許傳出槍擊,兩派人馬10多人因在網路上言語衝突相約談判,卻槍枝走火,在一旁店家鐵捲門後的蕭姓男子無辜中彈,緊急送醫搶救無礙。陳姓男子於隔天凌晨攜槍向警方投案,但經比對監視器畫面,發現真凶為另名潘姓男子,於宜蘭市某汽車旅館內將潘查獲,起出改造長槍子彈及毒品等物,並拘提陳男到案,訊後潘及陳兩人均被依殺人未遂、頂替及槍砲等罪嫌送辦並聲押獲准。
警方指出,這起槍擊事件發生在上(11)月16日深夜11時許,蘇澳鎮太平路段因網路口角糾紛,相約談判發生槍擊,當時現場有人拿槍作勢恐嚇,不料槍枝走火,子彈當場貫穿一旁民宅鐵捲門,當時站立鐵捲門後的31歲蕭姓男子無辜被擊中腹部,緊急送醫搶救。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25歲陳姓男子於17日凌晨3時許自行攜帶一把改造手槍及子彈向警方投案。
警方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抽絲剝繭發現事有蹊蹺,經比對開槍之人並非陳男,而是另名36歲的潘姓男子,他開槍後逃逸,因畏罪教唆陳男出面頂替,躲避警方追緝。
警方追查後,於11月25日持檢方核發的拘票,於宜蘭市宜興路上一家汽車旅館,將潘男拘提到案,並在潘男的車內,查獲一把非制式長槍、彈匣1個、子彈14顆及3級毒品愷他命1包等物。另前往蘇澳鎮中興路段拘提頂替的陳嫌到案。
警方訊後依《刑法》殺人未遂罪、頂替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潘及陳2嫌移送地檢署偵辦,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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