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罵所長「沒懶趴」!台中警「白嵐曉」辯言論自由 判決出爐|壹蘋新聞網

臉書罵所長「沒懶趴」!台中警「白嵐曉」辯言論自由 判決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派出所施姓警員,去年11月在臉書辱罵紀姓所長「垃圾」、「沒懶趴」挨告。施員辯稱係針對具體事件發表評論,屬言論自由。不過,法官發現施員早對紀的管理措施不滿,曾嗆「我就讓他看看我能在不碰觸法律底線的狀況下,嘴巴多嗆多賤」,顯見施員已知其言論可能觸法,客觀上已超越合理評論範圍,依公然侮辱罪將他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施姓警員(舉牌者)常為基層警員爭取權益,但這次因為在臉書辱罵主管被判拘役。資料照片
施姓警員(舉牌者)常為基層警員爭取權益,但這次因為在臉書辱罵主管被判拘役。資料照片

施姓警員擔任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常為基層警員爭取權益,原本在台中市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任職,今年五月突然被調往大甲分局服務,施男在民代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市警局係因他針對騎樓深夜違停單月開出罰單,才遭到懲罰性調動,遭市警局否認,引發議論。

判決指出,施員在水湳派出所任職期間,因不滿紀姓所長管理措施,去年11月16日以暱稱「白嵐曉」在臉書發文表示「所以我就說這個所長所做所為跟垃圾一樣」,還指名道姓標記「我就是講紀○○」;今年3月12日,施員再度對派出所服裝規定發文表達不滿,還說「異於常人沒懶趴的主管趕快下台好嗎?」紀姓所長對施員提告妨害名譽。

施員辯稱是針對具體事件發表評論,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圍,第一則貼文是因為紀姓所長看到同仁中午12時許在派出所內用餐要求寫報告,認為紀不讓警員用餐的行為很低劣,才會說他所為跟垃圾一樣。

施姓警員在臉書發文指所長「所做所為跟垃圾一樣」。翻攝判決書
施姓警員在臉書發文指所長「所做所為跟垃圾一樣」。翻攝判決書

法官發現,該用餐同仁中午12時起開始上班,勤務為家戶訪查,但他未先用完餐再來上班,而是在派出所用餐到12時40分才出勤,紀姓所長才要求他寫報告,施員未還原完整事發經過,即於貼文中故意使用「垃圾」一詞評論紀姓所長,已足以貶損其人格及社會評價。

另外,針對第二則貼文,施員辯稱因為紀男不讓同仁投票表決服裝換季,不顧警員健康,很沒擔當,所以才說他沒懶趴(台語:意指沒有擔當)。但法官認為,換季考量因素很多,每個人冷熱感受也不同,所長不讓警員投票表決與是否有擔當無關。

施員後來又因服裝問題,在臉書罵所長「沒懶趴」。翻攝判決書
施員後來又因服裝問題,在臉書罵所長「沒懶趴」。翻攝判決書

法官並發現,施員今年2月曾在臉書貼文:「反正我早就抱好年年考績不要的決心,…我常跟同事說「我就是每年花兩萬塊買一整年的快樂,反正所長還會調整」、「我就讓他看看我能在不碰觸法律底線的狀況下,嘴巴多嗆多賤」,足見施員平日對紀姓所長諸多不滿,對於其言論內容可能觸法已有認識,事後仍罵主管「沒懶趴」,已構成公然侮辱。

法官針對施員2次貼文,一審分別依公然侮辱罪將他判處拘役10日、15日,合併應執行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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