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兒寄住女老闆家!被虐5月滿身傷慘死 離譜媽竟說:她對我女兒很好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在基隆某市場賣雞肉的劉姓女子收了一名員工的女兒當乾女兒,並讓女童寄住家中,跟劉女自己的女兒作伴一起上學,但劉女並未善待乾女兒,2018年起僅因女童吃飯慢、不寫功課,多次用鐵尺教訓她,年僅10歲的女童被凌虐5個月渾身瘀傷,2019年3月4日凌晨因傷勢嚴重倒地不起,劉女雖打119叫救護車,女童仍因腦出血死亡。最高法院依家暴傷害罪判劉女8年徒刑定讞。
劉女出庭時,承認曾因女童吃飯時偷偷把飯倒掉,出手打她左臉頰巴掌1下,她說耳朵好痛,另因她不寫功課,以20公分長的鐵尺打腳底板3下,造成腳底瘀青,但否認打頭,辯稱:「我不知道她身上這些傷哪裡來的,她寄居期間是上課時會住在我這邊,放假回去她自己家,因為我家附近的國小教學品質不錯,基於愛心才建議女童轉學,搬來我家與我女兒同住,我對女童視如己出,她眼窩之傷勢,是我有天於整理冰箱上方雜物,有個製冰盒突然掉下來,打到她臉部造成,不是我毆打的。」
老師曾發現女童有傷
法官調閱女童在學校的輔導記錄,老師曾發現她身上有傷,她說:「在家吃飯太慢會被罵,有時會被用尺打臉。」老師看見她右臉頰靠近耳朵的部分有微血管破裂狀況,問她:「會不會痛?為什麼會紅紅的一片?」但女童說:「乾媽幫我刮痧,不會痛,是另一邊的左耳有一點點痛,是因為吃飯太慢被打了一巴掌。」還說如果吃太慢,乾媽會要她挺直腰,跪著吃。
對於這些情況,女童的父母出庭時都說不知情,沒聽女兒說過被乾媽虐待、毆打,母親甚至說:「劉女對我女兒很好。」劉女的女兒也證稱,沒看過跟她作伴的女童被打。
但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劉女僅因女童經常吃飯時間過長而缺乏耐心,用已達凌虐程度的方式施暴,女童被送醫時全身多處新舊傷,到醫院前已無意識,顯見劉女凌虐手段殘忍打死女童,飯後避重就輕推卸責任,審酌後依家暴傷害罪判她8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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