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又抓到3起買票案 鎮代鄉長鄉代賄選1票1千
【記者魏嘉良/雲林報導】雲林檢警持續查賄,今再宣布查獲3件現金買票案。查賄小組昨(16日)於元長鄉、虎尾鎮和台西鄉三地,約談多名代表、鄉長候選人及樁腳到案,發現多人以1票1千代價期約賄選。訊後皆以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除元長鄉陳姓樁腳羈押禁見外,餘3名候選人及樁腳則分別以15至30萬元交保候傳。
檢警調查,邱姓元長鄉代表候選人與陳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買票,經連日蒐證後,昨日約談6人到案,並查扣賄款現金2萬6000元。訊後認為邱陳2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押,法院訊後裁定陳男羈押禁見,邱姓候選人20萬元具保候傳。
另在虎尾鎮也查到某鎮代表候選人李姓樁腳,同樣以每票1000元買票賄選,查扣5000元賄款,經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訊後認為李男已交代案情,裁定15萬元交保候傳。
而檢警也續追前天偵辦台西農會理事為人買票案,查出林姓農會代表,涉以每票1000元向有人買票,請求投給特定鄉長候選人。昨日通知林及選民6人到案說明,查扣1萬3000元。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押林男,法官訊後認林男已交代案情,裁定30萬元交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查賄團隊通力合作,針對賄選熱區「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民眾知道有人賄選,歡迎檢舉,對檢舉人身份,檢警必嚴格保密,因此查獲賄選,還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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