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撿5萬元送派出所 貪警竟暗槓4萬!露餡裝傻「保管袋破了」下場超慘|壹蘋新聞網

老婦撿5萬元送派出所 貪警竟暗槓4萬!露餡裝傻「保管袋破了」下場超慘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偵查佐林逢振2019年8月在職時,受理一名老婦拾獲5萬元案,一星期後失主張姓女子接到警方通知來領錢,林男竟只交給她1萬元,張女離開後越想越不對,折回分局詢問,林男才從庫房拿出剩餘的4萬元,謊稱「保管袋破了,剛沒發現錢掉出來」,張女不滿林男意圖侵吞她的4萬元,向警方督察室檢舉法辦,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財物罪,判林男2年8月徒刑。
貪警林逢振侵占民眾遺失的4萬元,遭高院判刑2年8月。示意圖。資料照片
貪警林逢振侵占民眾遺失的4萬元,遭高院判刑2年8月。示意圖。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遺失5萬元的張女發現林男搞鬼,是因為派出所一名張姓警察通知她去分局找林男領錢時,有告訴張女,老婦撿到的現金是5萬元,因此當林男只給她1萬元時,她覺得怎麼數字差那麼多,所以打電話詢問張姓警察,張男也覺得奇怪,於是陪同張女再去分局問清楚。

當張女與張姓警察一起到分局確認金額時,林逢振瞎掰:「可能是保管袋被勾破,部分現金掉出來。」隨即進入庫房,2分鐘後將餘款4萬元交還給張女。到了法院審理時,,林男才承認遺失物保管袋內確實有現金5萬元,他只抽取1萬元發還張女,但辯稱:「張女來分局時自己表示遺失1萬元,簽好領據才說是5萬元,且保管袋記載不清,他覺得金額有待釐清,所以只先發還1萬元。」

法院勘驗此案的遺失物保管袋,上面的「品名」、「數量」欄明確記載「新台幣面額1000元」、「50」,而且保管袋除了袋口被林男拆封,並無破損,而張女領取1萬元之後約1小時後,由張姓警察陪同再次前往北投分局詢問現金是否短少時,林男才說「可能是保管袋勾破」,並在進入庫房約2分鐘後,拿出餘款4萬元,從這過程來看,可見林男先以保管袋內只有1萬作為發還理由,後來因為瞞不住,才找藉口說保管袋可能破損,然後假裝進入庫房尋找,取出4萬元發還張女,可見確有侵占遺失款項4萬元的意圖,審酌林男侵吞金額不高,高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財物罪,減刑判林男2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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