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申請路權控黑箱 新北市府無奈「麥擱亂講」|壹蘋新聞網

林佳龍申請路權控黑箱 新北市府無奈「麥擱亂講」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陸運陞/新北報導】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今天(10日)表示,選前之夜將規劃在區運路,以封街方式舉辦造勢活動,但指稱新北市府「路權黑箱」。對此,新北市政府表示,所有路權借用都需依規定申請,林佳龍錯過「使用日前6個月」即可申請場地的關鍵時間,竟宣稱被市府打壓,以近似耍賴的態度惡意抹黑製造混亂,實不可取。
新北市政府表示,由於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活動場地過於接近,恐增加警察勤務維安壓力,造成選前之夜的不平靜。新北市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表示,由於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活動場地過於接近,恐增加警察勤務維安壓力,造成選前之夜的不平靜。新北市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表示,林佳龍競選總部希望借用的區運路段範圍僅長70公尺寬12公尺,且明知板橋第一運動場已被借用,兩活動區塊距離之近,幾無緩衝空間,卻仍執意申請區運路,恐增加警察勤務維安壓力,造成選前之夜的不平靜;又倘如林佳龍競總所規劃將區運路全線路封閉,勢將影響當日大量人潮進出入及疏散動線,呼籲林佳龍將市民安全作為最大考量,與市府同心守護市民安全。

而板橋區公所遭林佳龍競總不斷質疑,新北市政府表示,公所為第一線基層單位,對每件路權申請案皆依規定進行專業審查,面對這次的惡意誤導承受了相當大的壓力,公所已不斷地重申說明,也拜託林佳龍競總「麥擱亂講」,打擊基層公務員士氣。

新北市政府表示場館借用,依新北市政府所屬運動場館使用管理要點第5條規定,申請人應於使用日前6個月至1個月以書面提出。林佳龍競總於今年8月19日同時申請借用板橋第一運動場廣場及板橋第二運動場,使用日期為11月23至26日;因板橋第一運動場廣場已於5月23日被申請借用,故權責機關體育處同意借用第二運動場,並無阻擋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事宜。

 

 

新北市政府重申,選前之夜係屬大型集會活動,應以安全為最大考量,請勿誤導及轉移焦點。新北市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重申,選前之夜係屬大型集會活動,應以安全為最大考量,請勿誤導及轉移焦點。新北市府提供

另在板橋公館街借用道路部分,已於11月4日辦理會勘,現場與周邊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借用事宜,並請林佳龍競選總部進行部分申請內容修改,俟依會勘結論修改完成,將依規定核定路權申請案。新北市政府重申,選前之夜係屬大型集會活動,應以安全為最大考量,請勿誤導及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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