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旗海整排被割毀!單車男這理由持刀破壞 被逮下場慘 |壹蘋新聞網

競選旗海整排被割毀!單車男這理由持刀破壞 被逮下場慘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陳宏銘/屏東報導】不滿東港大橋被2名地方公職候選人掛滿競選旗幟布條,蘇姓男子(57歲)前天持削鉛筆小刀,將橋上旗幟均割破毀損,東港警方調閱沿路監視錄影畫面,循線查獲蘇嫌。全案依毀損、違反選罷法等函送偵辦。
蘇男騎著腳踏車沿路破壞旗幟。警方提供
蘇男騎著腳踏車沿路破壞旗幟。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24日中午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東港大橋上的競選旗幟遭破壞,不止被割破,有的還弄倒路邊。警方忙到場檢視,遭破壞的旗幟分別是縣長候選人蘇清泉、及縣議員候選人郭再添2人的旗幟。因選舉敏感時刻,擔心是某一方支持民眾所為?或被拿來選戰操作?忙沿路調閱監視器比對過濾。

競選旗幟被割損後,有的沿路傾倒。警方提供
競選旗幟被割損後,有的沿路傾倒。警方提供

警方發現歹徒破壞旗幟時,是騎著腳踏車到場所為,循線找到東港地區涉重嫌的蘇男。警方偵訊時,蘇男供稱,競選旗幟插滿東港大橋有礙觀瞻,因此心生不滿持削鉛筆小刀將蘇的13面布條、及郭的23面旗幟膠帶割破毀損;犯案後已將削鉛筆小刀丟入東港溪。

被割損的旗幟之一。警方提供
被割損的旗幟之一。警方提供

東港警分局長張世儒呼籲,破壞候選人的選舉看板、旗幟、布條等行為,觸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外;如妨害候選人競選,更可能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條,這可能被判處5年以下刑期,提醒民眾小動作可能被判不輕的刑責,勿以身試法。

蘇嫌割破旗幟的美工小刀(示意圖)。警方提供
蘇嫌割破旗幟的美工小刀(示意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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