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移工非法滯留練出國台語雙聲道 逃逸20年有洋蔥|壹蘋新聞網

越南女移工非法滯留練出國台語雙聲道 逃逸20年有洋蔥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魏嘉良/雲林報導】越南籍50歲女移工黎氏來台已逾30年,前10年經由人力仲介公司合法引進擔任照服員後,在居留期限將屆前,她為繼續賺錢養家不告而別,違法滯台打工。雲林斗南警方日前到大埤鄉一處菜田查緝逃逸移工,循線找出黎氏,訝異她一口流利國台語,細問才知竟已滯台20年。警訊時,黎氏娓娓道出逃逸多年全為越南家鄉重病父母和子女,為賺錢而熟練國台語,期間行事低調未曾引起注意。如今為警緝獲即將遣返,除感謝台灣社會給予溫暖外,她也訴出內心感受「我累了,想回家了」
大埤所副所長袁守榮(右)查獲越籍逃逸移工黎氏,訝異她說得一口流利國台語,竟已違法滯台長達20年。警方提供
大埤所副所長袁守榮(右)查獲越籍逃逸移工黎氏,訝異她說得一口流利國台語,竟已違法滯台長達20年。警方提供

斗南警方表示,大埤分駐所所長許崇耀及副所長袁守榮本月5日接獲情資,循線前往當地菜田查獲黎氏,查閱資料發現女移工違法滯台,且因案件未到案說明而遭通緝多年。

黎氏向警表示,為賺錢改善生活,30年前經由人力仲介公司介紹來台,擔任老人養護中心照服員,工作9年多後,因居留期限將屆,但家中經濟困頓,父母重病且一對幼小兒女均需生活、就醫開銷,便不告而別開始逃逸打工生活,近期到雲林務農時,經常想念在越家人,自己也沒想到竟一眨眼竟已滯台20年。

 

越南籍逃逸女移工黎氏(左)為賺錢養家,違法滯台打工,逃逸逾20年。警方提供
越南籍逃逸女移工黎氏(左)為賺錢養家,違法滯台打工,逃逸逾20年。警方提供

「我累了,想回家了!」黎氏對自己遭通緝渾然不知,直呼訝異。大埤所員警釐清確認她因一起案件未到案說明而遭發布通緝,經警協助瞭解說明後,黎氏這才放下心中大石,表達極想念家人的心情,也十分感激這段期間台灣社會給予她溫暖。

斗南分局副分局長詹百平表示,黎女案既反應出農村缺工嚴重,也浮現台灣社會逃逸移工問題。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違法聘用逃逸移工,除最高重罰雇主75萬元外,媒介的不肖仲介業者最高可處以50萬元重罰,5年內再犯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罰則罰金極重,呼籲鄉親切勿任意聘用逃逸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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