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飲料被男同事「下藥」!嚇壞提告卻不起訴 律師建議可以這麼做
【記者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美女房仲飲料被男同事偷偷倒入不明粉末,女房仲發現後不敢喝,默默收集粉末提告強制罪。但因未檢出毒藥物,黃男手段也不夠成強制罪要件,橋頭地檢署將他不起訴,律師認為,此案應構成毀損,女房仲不服可提再議。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李茂增指出,本案比較可惜的是,因為女房仲明確知悉男同事有倒入不明粉末,如果當初有將飲料交由警方化驗,也許會有比較明確的檢驗結果。
一般而言,如果檢出毒藥物反應,那麼該男有可能構成使他人施用毒品未遂罪。以第四級毒品而言,可處1年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級毒品的話,可處2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刑責非常重。
不過由於目前都未檢出毒藥物反應,若要救濟,女房仲僅能提起再議,針對毀損該杯飲料部分提告毀損罪,唯須在案發後6月內提出。不過民事部分,女房仲也可向黃男求償,不只有飲料錢,也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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