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彰化呂姓男子與妻子2015年結婚,去年10月離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子。去年離婚前,呂男就發現妻子外遇,經常帶著兒子出門就連夜不歸,利用兒子當掩護與小王黃男幽會。
去年7月時,呂妻又帶著兒子深夜未歸,呂男為了確定兒子人身安全,找到黃男家瘋狂敲門,許久都未見妻小蹤影才倖然離去,呂男回家後發現妻子已經帶小孩回家,也就沒再追究。
不料事後呂母問孫子那天晚上去哪裡,孫子答稱媽媽帶他從附近叔叔家用繩子降落到一樓後門,走到巷口再回家。呂男經母親轉述告知後氣炸,認為妻子為了怕被他找到,竟帶兒子做這麼危險的事,對她和小王求償60萬元。
法院審理時,呂妻喊冤,指她並沒有在婚姻中背叛丈夫,反而是她經常被家暴、恐嚇,獲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而丈夫也因為自己的暴行被判刑。
雖然呂男提出孩子與阿嬤對話錄影,但法官認為,孩子年僅5歲,智識未成熟,這段對話是在呂母刻意詢問下童言童語的回答,不能作為不利被告的認定,又無其他證據可證明呂妻出軌,因此判呂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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