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牌角度」首訂新制!上翹逾40度最高罰3.6萬
目標明年7月上路
【記者莊偉祺/台北報導】針對機車「車牌角度」偏高遭警方開單的部分爭議,交通部將研議修法首度訂定規範,包含上翹不得超過40度、向下不得超過15度,目標明年7月上路,違者最高罰3.6萬元,新制將適用於一般白牌機車、大型重型機車。
根據目前規定,汽車及機車號牌應正面懸掛於指定位置,且不得有任何遮蔽、塗抹、變造、或安裝其他道具導致無法辨識號牌的情形。但過去曾發生部分機車雖未改裝車牌,卻因原廠設計的車牌懸掛角度較高,車主雖主張車牌維持原廠設計,未自行改裝且驗車通過,仍遭警方以「翹牌」違規開單的爭議。
車牌角度將參考日本訂定標準
交通部表示,車安中心正邀集相關單位研議,針對機車車牌角度,將首度訂定規範。根據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車牌角度將參考日本訂定標準,其中車輛前後輪著地垂直停放於水平地面上時,後號牌懸掛於車輛後呈現角度,向上不得大於40度,向下不得大於15度,向左、向右及旋轉角度則應為0度。
後續新制將適用於一般白牌機車、大型重型機車,至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否納入尚須再討論,目前草案還在討論階段,尚未完成相關修法,以明年7月1日上路為目標。未來新車掛牌必須符合,若擅自更換車牌架導致車牌角度不符法規,可開罰3600元至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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