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連假3天怎麼放?勞動部提醒:出勤工資依法加倍
國慶日適逢週六 10/9補假共3天連假
【王宇德/台北報導】國慶3天連假將至,勞動部提醒,10月10日國慶日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工資照給;若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今年國慶日適逢週六,若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因國慶日碰上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可於10月9日補假,形成3天連假。
國慶日遇休息日應補假一天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國慶日如適逢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一天。補假當日具有國定假日性質,勞工休假工資照給;若經勞工同意出勤,也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
10/9補假、10/10休息日、10/11例假
以今年國慶連假為例,若採週一至週五工作、週六休息、週日例假的出勤模式,10月9日為補假日,性質為國定假日;10月10日為原本的休息日;10月11日則為例假。
其中,10月9日如出勤,應依國定假日出勤規定加倍給薪;10月10日如出勤,則依休息日出勤規定給付工資;10月11日屬例假,除非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情形,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出勤。
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排班方式不同,休息日、例假不一定固定在週六、週日,因此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也可能有所不同,實際仍應依個別勞工的排班及約定認定。勞動部強調,國慶連假期間的休假及出勤工資均應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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