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內容指出,林男長年在烏日區經營整復所,並親自提供整復推拿服務。案發當天,一名男性熟客如往常前往接受按摩療程,先由林男的女兒進行初步按摩,隨後改由林男接手服務。然而就在治療過程中,林男竟拉起布簾,以訓練及放鬆筋膜為由,向被害男子表示私密部位按摩有助改善身體狀況,更聲稱會與另一位整復師互相口交並抓龍筋,藉此取得對方信任。
未料,林男隨後竟對男客做出違反意願的性行為。由於現場仍有林男女兒以及被害人公司主管也在同一場所內,被害人當下受到極大驚嚇與衝擊,一時不知如何反應,只能匆忙支付1000元費用後離開現場。
事後,被害男子出現明顯情緒異常、精神恍惚及焦慮恐懼等狀況,妻子及公司主管察覺有異後不斷關心詢問,他才鼓起勇氣說出遭遇,並在親友陪同下報警提告。被害人出庭時表示,事件發生後長期陷入恐懼,甚至對男性靠近產生陰影,身心受到嚴重創傷。
面對指控,林男始終否認犯行,辯稱是被害人主動談論性方面問題,自己只是提供身體保健建議。他還強調自己已婚26年、育有子女,從業超過20年且曾獲推拿技術肯定,不可能自毀前程。此外,他也辯稱案發時整復所屬開放空間,女兒就在隔壁服務其他客人,不可能冒險做出不法行為。
不過法院審理發現,被害人歷次供述內容一致,且與後續心理評估及相關證據相符。更關鍵的是,林男事後曾主動傳訊及致電被害人,坦承自己感到愧疚與壓力,甚至表示「身為師傅怎麼可以做出這種事」,相關內容成為重要補強證據。
法官認為,林男身為專業整復推拿師,卻利用長期建立的信賴關係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犯後不僅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顯見欠缺悔意,因此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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