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宏說,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未成年人購買財產通常會視為法定代理人的贈與,但若能證明購屋資金「原本就屬於未成年購買本人」,則不在此限。
該名父親向國稅局提出兒子的「銀行存摺」及「詳細轉帳資料影本」,證明款項源自多年的壓歲錢、歷年受贈款或繼承財產,且資金未被挪用,因而順利通過查核。
國稅局指出,未成年人若具備「自有資金」、「資金未被挪用」且能提出清楚的資金流向,便可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法規但書,不須繳納贈與稅。關鍵在於:「來源正當、用途單純、資金未遭挪移。」
蘇家宏也提醒,父母若有意將不動產留給子女,可透過每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逐年轉移資金,若是父母2人合計,一年就有488萬元,並保留完整的轉帳證據;等到房市價格符合「預算」時,再為子女購屋,可保留彈性並降低稅務負擔。
他表示,財富傳承包含多項稅務考量,包括贈與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及未來可能涉及的遺產稅,建議家庭在規劃前務必精算「稅的總成本」,選出最適合自己家族的財富傳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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