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友生日製造浪漫!深情男碼頭放煙火「驚喜變驚嚇」 恐挨罰最高15萬元|壹蘋新聞網

為女友生日製造浪漫!深情男碼頭放煙火「驚喜變驚嚇」 恐挨罰最高15萬元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日前深夜巡邏行經三重忠孝碼頭時,突聽見現場傳出煙火施放聲響,警方循聲前往查看,赫見一名男子呆站原地,手中仍拿著剛施放完的煙火盒,當場被警方查獲。經了解,陳男是為替女友慶祝生日才施放煙火,雖出於浪漫心意,仍因於禁止地點,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後續將面臨最高15萬元罰鍰。
男子為替女友製造生日驚喜,於三重區忠孝碼頭施放煙火,燦爛煙火與爆炸聲卻引來巡邏員警開罰。翻攝畫面
男子為替女友製造生日驚喜,於三重區忠孝碼頭施放煙火,燦爛煙火與爆炸聲卻引來巡邏員警開罰。翻攝畫面

三重警方指出,39歲陳姓男子於1月25日晚間10時許,與女友前往忠孝碼頭散步,為替女友製造生日驚喜,擅自在禁止燃放爆竹煙火的區域施放煙火。恰巧警方巡邏經過,聽聞煙火聲響後立即上前查看,當時陳男正撿拾施放完畢的煙火盒,甚至還拿在手中,無法否認違規行為。

警方隨即進行身分查證,確認事發地點屬公告禁止燃放爆竹煙火場所,依法抄登相關資料並進行勸導,後續將移請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裁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提醒,煙火施放具有高度危險性,若未依規定場所及時間施放,恐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也可能引發火災或公共危險。民眾如欲施放煙火或爆竹,務必事先確認合法時段與地點,切勿心存僥倖,以免浪漫不成反而荷包大失血。

警車聞聲而至,陳男正撿拾施放完畢的煙火盒,人贓俱獲。翻攝畫面
警車聞聲而至,陳男正撿拾施放完畢的煙火盒,人贓俱獲。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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