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金「挖眼男12萬、柯文哲3000萬」司法不公?律師無奈吐真相
【江宜潔/綜合報導】新北市雙溪區日前發生一起驚悚「挖眼案」,一名簡姓男子(52歲)因故與連姓鄰居(69歲)發生爭執、遭咬手臂不放,情急之下竟徒手挖出對方兩顆眼球、其中一顆還捏爛,結果造成連男重傷且失明,最終依《殺人未遂》偵辦並諭令12萬元交保。事後,不少人感嘆挖眼男造成受害者如死亡般痛苦,但卻只以12萬元交保、甚至比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3000萬還少,因此質疑根本就是司法不公,而律師也對此解釋原因。
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指出,如今一堆人好奇挖人眼睛只需12萬元即可交保,但柯文哲先前保金還曾一度開至3000萬,因此痛批台灣法律根本不公平,讓她無奈直呼:「不是吼各位,你要先搞清楚交保金是什麼啊!」
首先「具保不等於無罪」、意指並不是交了錢就沒罪,巴毛律師說明,交保和羈押都是一種保全證據的手段,若讓被告交保,那保釋金金額就會視案情狀況與當事人經濟能力而定,畢竟這筆錢會因不好好去開庭而遭沒收。
因此,假使檢察官開了12萬元交保金給柯文哲,「那算什麼啊?他直接12(萬)丟了就跑了!」然而,對一般民眾來說,12萬元就已經很多了,且巴毛律師也曾看過保金只有三五萬元、甚至幾千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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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說什麼司法不公,先去搞清楚什麼羈押跟交保再來說吧!」巴毛律師坦言,此議題從媽媽嘴案講到現在應該有十年了,「民眾法律常識一點進步都沒有,我好難過!」不過,她也補充說明,若具保後都有正常出庭,那交保金是會返還的、且同時還會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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