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人租車曝割喉案兇嫌!傳廣告商被釘?公路局:不審內容「地方政府管」|壹蘋新聞網

小商人租車曝割喉案兇嫌!傳廣告商被釘?公路局:不審內容「地方政府管」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某國中男學生割頸殺死同校學生案件,兇嫌15歲「乾哥」囂張在法院打卡,找他出頭的「乾妹」還疑似更新社群對網友嗆聲,兩人囂張行徑引起全國公憤,網紅「小商人」揚言租廣告車公開加害者資訊,但傳出廣告公司若刊登他的廣告,就會被交通部「釘」,因為大車是交通部管的,對此,公路局表示,涉及商業廣告的廣告內容,則回歸應該遵守各地方政府相關廣告物管理之法令規定,公路監理機關並不會審核內容。
小商人要租廣告車將割喉乾哥、乾妹檔兩人資料全揭露。翻攝自Gtokevin小商人靠北幹古股份有限公司臉書
小商人要租廣告車將割喉乾哥、乾妹檔兩人資料全揭露。翻攝自Gtokevin小商人靠北幹古股份有限公司臉書

公路局表示,公路監理機關對於車輛管理係著重於車輛行駛安全,例如對車輛輪胎的檢驗標準等,大型車輛廣告內容妥適性則係屬縣市政府權管,由縣市政府訂定相關法規管理,例如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新北市設置廣告物之汽車管理辦法、桃園市遊動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遊動廣告管理辦法等,並無涉公路監理機關權責範圍。

現行道路安全規則第42條對於車身顏色及加漆標識有相關規定,但並無限制不得張貼遊動商業廣告。如車輛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時,有張貼或漆繪公司、商號自家之標識或圖案無涉商業廣告部分,得併同辦理變更車身顏色登記。

對於涉及商業廣告的廣告內容,則回歸應該遵守各地方政府相關廣告物管理之法令規定,公路監理機關並不會審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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