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童走斑馬線遇死劫!交長致歉要求改革 立委轟看不出實質方案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台南一名3歲女童5/8與媽媽牽手過馬路,卻在斑馬線上遭左轉車撞死,肇事杜姓孕婦稱是遭A柱擋住視線,而此事也引起國人怒火。交通部長王國材今日表示,對此交通事故「個人感覺非常愧疚」,已函請各縣市研議改變交通號誌為行人時相,路人行走時車輛全停,不過立委邱顯智卻認為,交長僅是發函,看不出有何效力,究竟如何改革也全看不到!
邱顯智臉書全文:
台南女童走斑馬線遭撞不治悲劇,王國材:已「發函」22縣市要求極短期內推動行人專用時相。
發函有什麼效力,縣市政府會不會配合,長期道路安全改革工程怎麼推,法律怎麼改,我們還是看不到。
怎麼改變惡質駕駛文化?王國材也隻字未提。但看看日本,就知道台灣的法律對惡質駕駛有多寬容。
日本未停讓行人、未依法安全轉彎,還有違規停車,每次要記違規點數2點,點數累積3年,達到6點就吊扣駕照,也就是3年的期間內只要犯第3次就吊扣駕照,曾被扣照過的人,處罰會更嚴格。
此外,如果因為違規事故致人受傷,點數會再往上加,並且依《道交法》移送,處3個月以下徒刑或5萬日元以下罰金,違規是會有前科的。
反觀台灣現在的違規記點制,點數只有累積1年,且要達到12點才會扣照。
照台灣的標準,要嚇阻惡質駕駛未停讓行人、未安全轉彎的行為,就算用最嚴格的標準一次記3點,也是1年期間內犯第4次,才會被吊照,隔年就重算,比日本還是寬鬆太多。
更不用說,台灣沒有日本的嚴格考照和駕駛人回訓制度,輕鬆拿到一張駕照就用一輩子。
今天我具體要求王國材,兩個禮拜內,必須提出真正的改善方案:
1.行穿線退縮規定,比照日本至少退縮3~4公尺,納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與其他相關法規。
2.盤點近三年全台事故資料,全面檢視路口問題,納入道路改善計畫。
3.參照日本等國際經驗,全盤檢討我國違規記點制度與未停讓行人、違規轉彎、違規停車之處罰。
4.參照日本等國際經驗,重新檢討我國考照制度、駕駛人回訓制度。
王國材部長今天已經承諾,會啟動行穿線退縮入法程序,其他所有重要項目也要立刻展開。
不能再有無辜的生命消逝,這次的事件,是台灣人給政府的最後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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