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行為太「刺眼」!新北去年開19萬張交通違規罰單 民眾申訴法官不給過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開車族注意!新北市裁罰車輛違反使用燈光案件,光去年統計就有將近20萬件,而且下半年還有增多趨勢,其中就有駕駛人因開啟霧燈遭檢舉被開罰單,經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審理認為霧燈具有「穿透力強、照明亮度高」的特性,在非出現雨、霧的情況下使用,會造成其他車輛駕駛眩光、眼睛不適等症狀,甚而增加事故發生機率,因此判決敗訴。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2022年)車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違規案件總計有19萬2811件,其中下半年較上半年增加了3萬多件。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最高可處罰鍰3600元。
熱門新聞:星雲大師燒出25顆大舍利子!美如珍珠照曝 佛光山:數量多到難以計數
裁決處提醒,除了頭燈、霧燈的使用外,凡是車輛於起駛前、變換車道或是左、右轉彎以及超車時,都應該把方向燈「打好打滿」,除了避免違規受罰外,更保障交通行車安全。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