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慘了!高快公路「螃蟹走」、微電車未讓行人 明年起最重罰3.6萬|壹蘋新聞網

三寶慘了!高快公路「螃蟹走」、微電車未讓行人 明年起最重罰3.6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台灣交通亂象被外媒認證為「行人地獄」,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22)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三寶在高快公路「螃蟹走」包括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罰鍰上限將提高到3.6萬;慢車未禮讓肇事,導致視障者受傷死亡,也要開罰1200到3600元,依照法律作業時間推估,最快明(2023)年可上路。
休旅車在國道螃蟹走,遭聯結車撞爛車尾。示意圖/國道警方提供
休旅車在國道螃蟹走,遭聯結車撞爛車尾。示意圖/國道警方提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43條,增加汽車駕駛汽車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出現俗稱「螃蟹走」的情形,罰鍰上限從原本3到6千提高到6千到3.6萬。

另外第44條初審通過,增加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到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原本罰鍰從1200-3600元,提高到3600到6000元;第60條初審通過,汽車駕駛人經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將原本罰鍰1到3萬元,提高到1.5至4.5萬元。

第66條初審通過,汽車牌照經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且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使得再行請領;第74條初審通過,慢車駕駛人若未禮讓視障者,肇事導致造成視障者傷亡可罰1200到3600元。

經查法規,所謂慢車包括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人力行駛車輛、獸力行駛車輛、個人行動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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