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昨指出,先前產發局已編列新創基金相關草案,於去年6月送議會審查,去年9月一讀通過,但至今卻擺在法規委員會,委員會召集人王浩擺明要等到選後,如果是為政黨利益大可不必。王浩則痛批,早在蔣萬安參選前法案就送進議會,黃不要張飛打岳飛,若不把說錯的話收回,「那就叫她準備找律師吧」。

黃珊珊今拜會星宇航空回應,她說的都是事實過程,法案送議會1年多,法規會都沒有排案,「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我不知道要做什麼事情,如果他要提出訴訟,我們也欣然接受,事實的部分就是事實,打官司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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