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離開感化院!噁男兩度猥褻15歲妹妹 神奇法官仍判交保|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余平/綜合外電】因性侵妹妹被關押超過2年,才重獲自由約30分鐘,竟又涉嫌把魔爪伸向另一名15歲妹妹...
男子出庭低頭迴避攝影機。sinarharian
男子出庭低頭迴避攝影機。sinarharian

馬來西亞《Sinar Harian》報導,馬來西亞馬六甲一名21歲男子前天(28日)出庭,被控2項對兒童進行實體性侵害罪,男子當庭否認犯罪。

這名男子是家中4名手足的長子,先前曾因性侵其中一名當時15歲的妹妹遭判刑,被送往亨利葛尼感化學校(Sekolah Henry Gurney)服刑超過2年。

該校是馬來西亞收容及矯治青少年犯罪者的感化機構。

6月出院後中午12時30分獲釋返家,未料僅約30分鐘後,就涉嫌在馬六甲野新縣梅林茂(Merlimau)甘榜翁拜(Kampung Umbai)一處住宅內,親吻、撫摸並猥褻另一名15歲妹妹的胸部。

檢方指出,男子8月20日晚間9時30分,又涉嫌在同一住處拉下這名妹妹的褲子,並以身體貼壓對方,因此被控第2項罪名。

也就是說,他被控在離開感化學校當天犯案後,兩度對同一名妹妹下手。

男子依馬來西亞《2017年兒童性犯罪法》第14條被起訴,每項罪名若成立,最高可處20年監禁及鞭刑。

檢方原本針對每項罪名建議將保釋金訂為1萬5千令吉(約11.8萬元台幣),並要求男子不得接近或騷擾妹妹。法院最後准許他以9千令吉(約7.1萬元台幣)交保,命令他每月前往警察局報到,並不得接觸被害人,案件定於9月29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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