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女童2025年8月1日跟著媽媽、叔叔一起到社區泳池戲水,媽媽中途要回家做飯,叔叔於是接下了照顧女童的任務,結果女童誤入深水區溺水掙扎,但叔叔全程都在看手機,根本沒有發現。
事發時該泳池有3名救生員在場,但其中一人竟是沒有執照的冒牌救生員,女童溺水位置離冒牌救生員僅約一公尺,他卻毫無查覺,直到女童沉入池底後,其他泳客發現異狀才趕緊救援。女童送醫後,因缺血缺氧性腦病死亡。
家屬事後向多方求償108萬餘元人民幣(約514萬元台幣),負責經營泳池的業者被認定要承擔8成責任,判賠86萬餘元人民幣;叔叔雖然全程滑手機沒有照看侄女,但他是無償受託看護,與出租場地未參與日常經營的物業公司,都被認定不用為此事負責。剩下的2成責任,法官認為應由父母承擔,因為母親擅自離開現場,未盡到監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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