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約卡日報》(Majorca Daily Bulletin)報導,西班牙內閣批准大幅修訂《一般交通規則》,加強保護行人、自行車騎士、機車騎士及電動滑板車使用者等道路弱勢族群。
新規大多將於2026年10月1日生效,部分設備規定則延至2027年實施。
依照新規,駕駛在城際道路超越自行車時,車速必須至少比該路段速限低20公里。
例如道路速限為每小時90公里,超車時的車速便不得超過每小時70公里。
駕駛仍須與自行車保持至少1.5公尺的橫向距離;若同方向設有2條以上車道,超車車輛必須完整切換至另一條車道,不能只壓過車道線或部分占用相鄰車道。規定不論對單獨騎士或自行車隊都適用。
新制也統一規範電動滑板車等「個人移動載具」,使用者最低年齡為15歲,騎乘時必須戴安全帽;夜間或能見度不佳時,還須配戴可讓其他用路人看見的反光或發光裝備。
個人移動載具日間也須開啟照明設備,不過這項規定將延後至2027年10月1日實施,讓製造商及使用者有1年時間調整。以電動滑板車、自行車或機車工作的外送員,則必須全程戴安全帽並穿著高能見度反光背心。
機車及輕型機車的駕駛與乘客,在城際道路行駛時必須戴防護手套;在所有道路上行駛時,都必須穿著完整包覆腳部的鞋子,代表拖鞋、夾腳拖或露趾涼鞋都不符合規定。
未依規定佩戴手套或穿包鞋,屬嚴重違規,可處200歐元(約7300元台幣)罰款。新規同時要求輕型機車使用符合正式認證規格的安全帽,但現有合格頭盔可繼續使用至2027年10月1日。
自行車騎士在城際道路上也將全面強制戴安全帽,取消過去在長距離上坡或極端高溫等情況下的豁免;未滿16歲者則無論行駛於哪一類道路,都必須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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