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01》報導,大樓內活春宮的畫面近日在社群流傳,當時一對男女疑似跪趴於樓梯間階梯上性愛,被民眾從窗戶目擊,雖然當時已經入夜,但由於樓梯間電燈明亮,所以過程被拍得很清楚。
網友們紛紛抨擊這對男女的行為太離譜,「真不愧是射濕大樓」、「公共砲房嗎」、「有見過笨蛋沒有見過這麼笨的」、「會變成打卡熱點嗎」。
負責管理香港公屋的房屋署則表示,針對網路曝光內容已經通知警方,同時也要求當地公屋大樓張貼公告,提醒民眾切勿在公眾場所做出違法行為,而屋邨辦事處也已安排加強巡邏,如果發現任何違法行為,會立即報警處理。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2000元港幣(約8083元台幣)罰款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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