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事故發生於2023年9月29日,78歲的唐姓男子,與妻子一起在武漢市洪山區一處公車站牌搭車,唐男上車時想插隊擠到一名程姓乘客前方,程男用臀部向後用力頂撞阻攔,豈料唐男被一撞竟從摔出公車門,仰門摔落至公車站牌,頭部撞擊受傷。送醫治療後,仍於隔年1月24日離世。

程男事後被認定觸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賠償50萬元人民幣(約231萬元台幣)與唐男家屬達成和解,並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但唐男家屬認為,公車業者也要負責,因為當時公車停靠時,車頭沒有對準站台最前端、右側車輪離站台超過1公尺,如果司機有把公車停好,那唐男就不會摔下時頭部受傷,提告求償70萬元人民幣。

一審法官認為,唐男摔倒後,公車司機反復多次建議急救及報警,但當時唐男意識清醒且無明顯外傷,他選擇在家屬陪同下自行返家,司機已經盡力救助,因此駁回家屬求償訴求。

家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唐男在這起事故中也有過錯,而且家屬也已經從程男處獲得賠償,公車業者不應承擔責任,因此駁回家屬上訴,維持業者免賠原判。

作者簡介

劉育良

我,那年,走入油墨的世界;我,如今,遊盪網路的領域。看著奇聞異談、聽著詭辯欺瞞,有些事情似乎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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