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荔枝新聞》報導,錢男在購車2年後進行檢驗時,才得知車輛的識別代號、引擎號碼、合格證明都是假的,於是對業者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發現,經銷商確實是在明知車輛並非原廠新車的情況下,仍把車輛當成新車銷售,已經是詐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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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終判決經銷商必須退還錢男購車款項32.9萬元人民幣(約148萬元台幣),並依「假一賠三」,判決必須再賠償錢男98.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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