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併購案「他支持有條件放行」 代理主委坦言:自己尚未被說服|壹蘋新聞網

Grab併購案「他支持有條件放行」 代理主委坦言:自己尚未被說服

申報人Grab若不服可提行政訴訟做救濟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公平會昨宣布四大理由禁止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志民今(22日)坦言自己支持附條件通過,「依目前掌握的事證及審議理由,自己尚未被說服」,而多數委員認為相關持股關係可能促使業者未來採取不利競爭行為,且業者所提承諾及改善條件不足以排除疑慮,最後作成禁止結合決議。
公平會昨宣布四大理由禁止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志民今坦言自己支持附條件通過。資料照片。許麗珍攝
公平會昨宣布四大理由禁止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志民今坦言自己支持附條件通過。資料照片。許麗珍攝

東南亞叫車與外送巨頭Grab日前宣布以新台幣193億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引發市場高度關注。公平會經深入審查與評估後,昨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正式宣布四大理由「禁止結合」。公平會指出考量本案涉及國內外送市場雙占結構及對整體市場競爭的負面影響,為維護消費者與外送員權益,最終依法駁回此樁重大跨國併購案。

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昨於記者會上表示,公平會昨召開第1825次委員會議,多數委員認為應予禁止,1位委員認為應附加負擔不禁止,另有1位委員迴避未參與審議,辛志中表示公平會現有5位委員,依法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昨有4位委員出席,最後在「充分審議」後進行表決。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邀公平會代理主任委員、經濟部長等就「公平會就跨境事業併購案之結合審查機制,是否納入複雜股權結構、勞動權益與資安風險等考量?」進行報告並備質詢。公平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志民受訪坦言,自己支持附條件通過。

陳志民表示,昨委員會審議對結合案的意見分歧,媒體詢問他是否曾主張附條件通過此案。陳志民坦言「沒錯,依目前掌握的事證及審議理由,自己尚未被說服,因此仍會表達對案件的看法。」

Grab於收到處分書次日起兩個月內可提行政訴訟

針對多數委員表達禁止結合,陳志民表示多數委員認為相關持股關係可能促使業者未來採取不利競爭行為,加上業者所提的承諾及改善條件不足以排除疑慮,也因此昨作成禁止結合決議。

至於未來若其他企業結合案涉及類似持股關係,是否面臨相同問題,對此陳志民表示結合審查仍須因個案而異,視各案情況判斷,但該案多數委員既然將少數股權視為重要事項,未來案件若涉及類似議題,公平會無法迴避須處理相關問題,後續將視實際情況及未來發展適時表達意見。

公平會表示公平會昨宣布禁止Grab與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將於10月27日之前發文給申報人Grab,Grab於收到處分書次日起兩個月內,若有不服或異議,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做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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