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回應併購熊貓遭擋:感到失望 將持續投入東南亞市場
原訂創新服務無法落地 強調東南亞核心業務仍強勁
【記者趙筱文/台北報導】Grab併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遭公平會禁止,Grab今(21)日回應表示,對此結果感到失望,無法按原定計畫將創新服務、合理收入機會及優化的服務標準帶給台灣消費者、外送員與商家,未來將持續投入資金與資源,推動東南亞市場的成長計畫。
Grab發言人表示,已知悉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針對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所做出的決定。對於交易未獲放行,Grab表達失望,並強調其在東南亞的核心業務依然發展強勁,將持續支持當地各市場的社群發展。
公平會禁止結合 關鍵在Uber持股關係
公平會今日審議後認為,Grab與foodpanda台灣營運公司富胖達結合,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Grab提出的承諾措施不足以消除疑慮,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本案結合。
公平會列出四大理由,包括降低Uber Eats積極競爭的誘因、降低Grab積極競爭的誘因、過往行為紀錄與互動方式增加協調風險,以及市場缺乏足以制衡、打破協調行為的力量。
公平會指出,台灣餐飲外送平台目前由foodpanda與Uber Eats兩大業者主導,雖然Grab尚未在台灣與foodpanda直接競爭,但若收購完成,將取代foodpanda成為Uber Eats的主要競爭對手。然而,Uber持有Grab約13.1%股份,雙方另有過往董事兼任及商業合作關係,可能降低彼此積極競爭的誘因。
稀釋持股等承諾 仍未化解競爭疑慮
針對可能的矯正措施,公平會表示,曾多次與Grab討論,Grab也提出稀釋持股、限制Uber人員兼任Grab董事,以及限制競爭敏感資訊交流等承諾。不過,公平會評估,相關措施無法確保有效執行,仍不足以化解限制競爭疑慮。
公平會認為,台灣外送平台市場集中度高,具有網路效應及高度進入障礙,潛在競爭者難以及時進入市場,必須進一步降低Uber對Grab的持股比例,甚至出清股份,才能降低或消除結合後的協調風險。
Grab目前業務涵蓋外送、交通移動與數位金融服務,服務遍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等東南亞8國、超過900個城市。對於此次交易遭禁止,Grab在聲明中未進一步說明是否採取後續救濟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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