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2萬元要舉債 財長反問「要把地方的錢拿來一起發嗎?」|壹蘋新聞網

普發2萬元要舉債 財長反問「要把地方的錢拿來一起發嗎?」

普發1萬元為何不採特別預算 反編列在總預算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明年度普發1萬元,外界關切為何不採特別預算反而是在總預算編列,財政部長莊翠雲今表示在總預算編列時,依稅收情形審慎評估,「沒有增加實質舉債」及排擠其他施政計畫,編列總預算時已評估可辦理普發現金,因此納入總預算案。此外今年稅收大增,普發2萬元為何還要舉債?莊翠雲說,前9月全國稅收雖較去年同期增加7千億元,但中央僅增約2500億元,地方增約4500億元,她反問「我不知道是不是要把地方的錢拿來一起發現金?」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赴立院備詢。資料照片。莊宗達攝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赴立院備詢。資料照片。莊宗達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邀請財政部部長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包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另處理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43案。

多位立委關切普發現金一萬元的發放方式以及今年稅收大增,普發2萬元為何還要舉債等議題。立委林德福表示,許多民眾關心普發現金進度,同時質疑這筆錢既然來自增加的稅收,為何要與116年度總預算綁在一起,而不是比照先前採取特別條例、特別預算的方式處理。

特別預算須符合預算法規定條件

莊翠雲表示,明年度普發1萬元、全民共享AI紅利,是在總預算編列之時,依稅收情形做出的審慎評估,「沒有增加實質舉債,社福、醫療、教育及國防等施政計畫,也沒有因此受到排擠。」

這次為何不比照上次,採取特別預算方式辦理,莊翠雲指出,特別預算須符合預算法規定的條件,此次是在編列總預算之時,已評估可以辦理普發現金,因此納入總預算案,且考量民眾希望儘早領取,期盼農曆年前入帳,政府據此推算所需作業時間。

立法批不要只丟1句話給國人說要舉債

林德福表示,要求財政部應提出完整數字,交代全年超徵稅收扣除增加還債以及補助之後,究竟還有多少可運用的空間,「不要只是丟一句話給國人說要舉債」,希望以特別預算辦理。

今也有立委指出,今年稅收大增,要求財政部說明加碼至2萬元須舉債的試算依據,國民黨團更主張加碼普發2萬元,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先前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曾表示,若將普發現金從1萬增加到2萬,發放金額就會超過4700億元,勢必要舉債發放,多位立委質疑今年前8月稅收已較去年同期增加6000多億元,要求財政部說明「一定要舉債」的試算基礎。

莊翠雲指出,前9月全國稅收雖較去年同期增加了約7000億元,但是中央僅增加約2500億元,地方增加約4500億元,新增財源主要在地方,因此不能全數視為中央可用的資金,莊反問「我不知道是不是要把地方的錢拿來一起發現金?」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表示,調整後的全年實收數與預算數,差距應不會太大;若沒有大幅超出預算,還要加碼普發2萬元,就必須舉債;編列一般預算是原則,以特別條例、特別預算處理則是例外,所有事情都是先顧原則,再顧例外。對於另採特別預算方式辦理,他表示還須先通過特別條例,再由行政機關編列預算送審,程序未必比直接納入總預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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