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違約交割管理新制 明年4/1上路|壹蘋新聞網

金管會違約交割管理新制 明年4/1上路

致茂爆5859萬鉅額違約交割 今年第13起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致茂近日爆出5859萬鉅額違約交割,是上市公司今年第13起。金管會表示違約交割管理新制預計明年4月1日上路,投資人首度違約交割補完差額後要再交易,10天內須預收款券;第2次發生違約交割,預收款券期間延長至30天。
金管會表示違約交割管理新制,預計明年4月1日上路。莊宗達攝
金管會表示違約交割管理新制,預計明年4月1日上路。莊宗達攝

台灣證券交易所於12日公告,證券商聯邦三重通報,測試設備廠致茂發生鉅額違約交割,金額約新台幣5859萬元,這是上市公司今年第13起鉅額違約交割,市場推估為當沖失利。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今年1月到9月集中市場違約金額占全體市場總成交金額比例是10萬分之1.8,整體市場的結算交割秩序良好,交割風險目前皆在可控範圍內;但為因應證券市場交易熱絡與國際政經形勢波動,9月23日已核備證交所與櫃買中心修正規章,強化違約管理機制,因新制涉及券商系統修改,預計明年4月1日起實施。

當沖降稅是否展延尊重財政部規劃

金管會表示,未來違約結案者追蹤列管期間延長到5年,投資人首次違約者需預收足額款券10個交易日,再次違約者預收足額款券的天數提高到30個交易日。

此外,這次致茂違約交割案恐與當沖交易有關,對此黃厚銘指出,當沖交易有一定風險,證交所已在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訂定相關風險控管機制,包括投資人適格性、額度控管、預收一定款券、每日評估投資人當沖額度、按月評估投資人累計虧損等,將當沖占比過高的有價證券納入公布注意交易資訊,另視狀況採取適當措施。

外界關切當沖降稅是否展延,黃厚銘指出,金管會將與財政部充分討論,尊重財政部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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