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綠能前員工3人涉收回扣 公司求償逾7200萬
公司強化採購招標內控機制 從三面向推改善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針對台南地檢署12日偵結起訴台泥綠能三位前員工及不法廠商涉嫌背信等案件,台泥綠能今表示感謝檢調機關積極偵辦,釐清相關事證。台泥綠能及其子公司是本案中權益受損的一方,公司將針對三名被告及不法廠商等提出民事求償,金額逾新台幣7,200萬元,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台泥轉投資的台泥綠能公司爆出王姓資深專案經理、莊姓總經理特助與謝姓副理暨工地主任等3名主管,涉嫌利用嘉義縣義竹鄉漁電共生工程案向廠商收取近8000萬元回扣,台南地檢署昨偵結,依背信、恐嚇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
台泥綠能早於2025年11月即主動向檢調機關提出刑事告訴。隨著檢方偵查終結並正式起訴,公司將進一步循民事途徑求償,初步求償金額至少包括新台幣2,990萬元及美金約134萬元。
強化內部控制與監督機制
台泥綠能嚴正譴責少數前員工及不法廠商涉嫌背信、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公司指出,長期堅守第一線的綠電維運工程師及漁電共生養殖團隊,每天兢兢業業地投入工作,不應因少數人的不當行為,讓整體團隊的努力受到質疑。
台泥綠能表示,事件發生後,公司已從三個面向推動改善:一、推動組織再造,調整組織架構與權責分工;二、檢討並修訂採購及招標審查制度,明確區分投標規範訂定與實際投標審查權責;三、強化內部控制與監督機制,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台泥綠能強調,對於任何違反誠信經營原則、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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