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阻撓傳銷商退出退貨 公平會開罰大城公司|壹蘋新聞網

不當阻撓傳銷商退出退貨 公平會開罰大城公司

傳銷商兩度想退出都遭拒 需交付發票才能退出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公平會調查發現,大城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以不當阻撓傳銷商退出退貨,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處以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大城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以不當阻撓傳銷商退出退貨,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處以10萬元罰鍰。公平會提供
公平會調查發現,大城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以不當阻撓傳銷商退出退貨,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處以10萬元罰鍰。公平會提供

公平會今(7日)召開第1823次委員會議。公平會表示,民眾於113年10月間成為大城公司傳銷商,之後欲申請退出傳銷組織,大城公司以需交付發票為由,拒絕受理退出。

公平會表示,之後該民眾再於114年2月間書面通知大城公司辦理退出退貨,並於同年3月間寄回購買的商品,但該公司以傳銷商不願返還上線獎金為由,拒收傳銷商所返還的商品。

以傳銷商不願返還上線獎金為由拒絕受理退出

公平會表示,經查大城公司透過須檢附原購貨發票以及返還上線獎金等不當手段,阻撓傳銷商辦理退貨,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傳銷事業不應以未檢附發票以及返還上線獎金等不當方式,拒絕辦理傳銷商退出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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