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三讀修正保險法 逾百萬張欠債扣押保單可望豁免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民眾因欠債遭法院扣押保單案件已逾百萬件,造成行政機關沉重負擔引發社會熱議,立法院會今三讀修正通過《保險法》。金管會表示修法後,提高保單豁免強制執行的解約金門檻,以中央或直轄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6個月,目前最高為台北市,約14萬6730元。以現在123萬張保單被發出扣押命令為例,修法通過後約7成健康險暨傷害險保單,可望在8個月內解除扣押命令。
不少民眾因欠債遭法院扣押保單的案件層出不窮且已逾百萬件,引發社會關注且造成行政機關沉重負擔,行政院日前提出《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保險契約的強制執行原則,解約金債權金額未超過債務6個月最低生活費1.2倍者,不得做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確保國人維持一定的人壽保險保障。
立法院會今三讀修正《保險法》相關條文,根據金管會估算,上百萬張已被發出強制執行命令的保單,因此在8個月內可望解除扣押命令。
先前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執行法院得在必要時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壽險契約,可命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導致保單遭強制解約件數攀升;金管會之前曾統計,遭法院強制扣押件數達92.8萬件,3成是壽險、7成為傷害險與健康險,衝擊債務人的健康保障。
金管會今表示,《保險法》修法後拉高豁免執行的解約金門檻,第123條之一明定,債務人壽險契約的解約金若低於中央或直轄市公告最低生活費1.2倍的6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北市為例,約為14萬6730元,讓債務人獲得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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