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持股申報門檻下修5%就要公告 券商罰鍰上限提高至600萬|壹蘋新聞網

大股東持股申報門檻下修5%就要公告 券商罰鍰上限提高至600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法,下修大量持股申報門檻從10%降至5%,另外提高對券商罰鍰上限至600萬元。
金管會修法提高券商罰鍰。資料照
金管會修法提高券商罰鍰。資料照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及第183條條文修正草案,金管會說明兩大重點如下:

一、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為5%,健全大量股權取得揭露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為利相關配套法令之訂定或修正及實務運作調整,自總統公布後一年施行。

 

二、為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法令遵循,違反規定罰鍰下限由24萬元提高至30萬元,罰鍰上限由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

金管會表示,修正案通過將使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符合國際立法趨勢,並能強化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之法令遵循,達到使裁罰具勸阻性效果,對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有重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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