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女星郭書瑤去年被踢爆是「惡鄰」,撕下社區張貼的欠繳管理費公告,與私生活的監視影像被流出有關,憤而控告住家社區副主委涉嫌違反《個資法》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去年6月她到北檢開庭時表示,為維護個人隱私出庭,但案情似乎「有點複雜」,一切交由律師處理,北檢偵辦1年後,認定副主委當時是調查誰撕走公告,才請人把監視畫面傳到管委會群組,無法得知誰將群組畫面外流,今依罪嫌不足對副主委不起訴處分。
郭書瑤被控撕社區公告 親赴北檢說明
郭書瑤是在2024年5月被媒體踢爆曾欠繳社區1年管理費4萬餘元,還把社區大廳當成私人儲藏室,網購包裹「堆成一座小山」也不領,管委會二度貼公告點名要她領取包裹,郭書瑤卻撕毀相關公告,過程都被監視器錄下來,影像因此曝光。郭書瑤去年出庭時說,案件「有點複雜」、「找不到管委會的人」,都交給律師處理,對媒體追問,「有跟主委鬧翻嗎?」她當時用雙手嗚嘴面有難色回覆,「不方便再多說什麼了」。
被踢爆欠管理費、逾其未領包裹 郭書瑤道歉:「已深自檢討」
全案緣於郭書瑤於2024年5月27日被踢爆指出,她被社區鄰居指控積欠4萬9千多元管理費,網購包裹推放在大廳公共空間步領走,管委會2度在社區電梯口張貼公告,催促住戶繳清欠費、限期清空包裹,公告都被郭書瑤抽走。郭書瑤當時回應說,「因工作忙碌、常常飛海外工作,不在台灣,疏忽沒把日常生活事務處理好,已深自檢討,用最快速度處理完畢。」
副主委調查誰撕公告調監視畫面 無法確認誰爆料媒體
不過,郭書瑤認為媒體報導她抽走公告的影像,是她在社區內活動的私生活資料,屬個人隱私不應被曝光,憤而到北檢控告社區副主委違反《個資法》。檢察官偵辦1年時間,認為全案緣於郭書瑤未如期繳納管理費、包裹逾時未領,管委會張貼公告勸導,郭書瑤看到後卻自行取下,管委會副主委為調查公告被誰撕毀及過程,才請幹部調閱監視畫面,並上傳管委會群組,副主委的行為是在處理社區公共事務,保障住戶權益,不能因此就認副主委將畫面爆料給媒體,因此對副主委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