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瑤表示當年錄節目常需要換穿不同的小洋裝,她留意有沒有可以借明星衣服的服裝店,也會幫店家做相應宣傳做交換,在洽談時被打槍過,後來遇到這家店的闆娘,她親切跟瑤瑤表示認識她,並答應借衣服給她,長期傳訊借衣後,有回闆娘誇瑤瑤穿她們家的皮衣很好看,直接把皮衣送給她,讓她受寵若驚,覺得闆娘真是個好人,但私下並沒有太多交集。
後來闆娘有天傳訊給瑤瑤,說自己急著要匯給廠商一筆錢,想跟她周轉一下,金額高達180萬,瑤瑤怕是別人冒用闆娘個資,還問了對方老公名字等訊息,確認是闆娘本尊後,她就匯出180萬,沒想到這筆錢直至10年後才拿回來。
孫協志不敢置信瑤瑤對私下不熟的闆娘,竟然答應借出180萬,命理師詹唯中直指關鍵點是闆娘應該有答應付瑤瑤利息,孫協志追問瑤瑤有收到利息嗎?她表示10年後拿到了,因為帳戶突然多了這筆錢,讓她以為是誤匯或者是詐騙集團,她嚇到去警局備案,孫協志及丫頭感嘆瑤瑤人真的很好,10年後拿到的180萬與10年前價值已經差很多,但也說闆娘也是個好人,過了10年仍然有想還這筆錢。
詹唯中則好奇瑤瑤怎會讓不熟的闆娘有機會開這個口,建議她仿效他跟身邊人說買了房子手邊沒錢,或者錢都在老婆(前妻)那邊,才不會讓自己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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