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傳與丁曉雯 「演唱會丟內衣觸法?」 這題選「╳」,趙傳老神在在,認為是常看到狀況,丁曉雯還說「這個發生太多了啊」,認為很難制止歌迷行為。而選「○」的Ruby認為現在法令較進步,有些歌手或表演場所遇到類似的瘋狂粉絲,「就會覺得是被歌迷騷擾」;李佳歡過去在英國就讀法律,她也補充「我也覺得可能會觸犯猥褻法、騷擾之類的法令」。
哈林打趣說「傳哥可能有碰過,比較Rock(搖滾)的狀況,或者國外有人把內衣丟上台去」,還分享說「還直接掛在琴上」。哈林接著問趙傳,過去在舞台上「什麼狀況、哪樣的行為最危險?」,沒想到趙傳低著頭、想一下慢慢地說「對我來講,最危險就是唱不上去啦」,讓現場歌手們心有戚戚焉全笑出來,哈林也大笑說「你太實在了吧!」。
哈林接著以親身經驗分享說「有一個狀況會讓人唱不上去」,原來他最怕是「雷射筆」,還認真地說「很可怕!」,認為表演時邊唱,雷射筆邊在掃,「邊遊走時,擔心它啪一下打到你眼睛」,認為這是讓人分心、表演失常的重要因素,更再三強調「我個人覺得真的是很危險!」。
而答案公布確實是「○」,節目專家、律師梁家瑜也解釋,認為丟內衣、玩偶、水瓶,都很常見,但不是正當的粉絲文化,她也說「我們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如果有妨害公共秩序、亂丟東西到別人身上是會觸犯法律的,可以處6000元以下罰鍰,或直接把你拘留3天」,讓哈林也說「原來臺灣確實有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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