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kuh BOOM在Tik Tok表示,「現在是時候分享我的故事了」,提及 「我18歲時曾被以唱片合約引誘,遭受到經紀公司語言暴力等不當對待,並且告知公司我懷孕後,被強迫要求中止妊娠」,最終選擇離開公司。她沒有點名公司名稱,但她2012年起與YG娛樂長期合作,不少網友將矛頭指向YG,留言大罵YG的不是,Bekuh BOOM都一一按讚,不過YG並未回應。
不只韓國經紀公司惡行,Bekuh BOOM提及創作BLACKPINK歌曲《Typa Girl》時,受到羞辱,有粉絲要她聯絡Lisa,但Bekuh BOOM爆料,「她們沒人為我著想,所有人都是一夥的」,控訴BLACKPINK袖手旁觀。她還提到製作BLACKPINK成員Lisa的個人單曲《MONEY》時,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發布,收益分配對她十分不利。
Bekuh BOOM 11歲開始創作,2014年參與太陽的《EYES, NOSE, LIPS 》起步,之後打造了BLACKPINK的《BOOMBAYAH》、《DDU-DU DDU-DU》、《Kill This Love》等破億神曲,也曾與WINNER、全昭彌合作,去年8月將部份音樂著作權出售給音樂IP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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